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发布

本报讯(记者刘小燕)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适当性管理,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,近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《办法》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。

《办法》共五章四十九条,对金融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进行规范,其适用范围包括金融机构发行或者销售、交易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且可能导致本金损失的投资型产品,以及保险产品。

《办法》强调,金融机构应当了解产品,了解客户,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合的客户。对于投资型产品,要求金融机构划分风险等级并动态管理;将投资型产品的投资者区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,对普通投资者进行特别保护,包括强化风险承受能力评估,充分履行告知义务,开展风险提示等。

对于保险产品,要求金融机构进行分类分级管理,与保险销售资质分级管理相衔接,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及财务支付水平评估。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等产品,还需开展产品风险评级和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。

来源:工人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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